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的政策解读,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有调整。
一、异地贷款对象
2025年4月30日(含)前,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和范围,贷款对象范围扩大至全国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须武汉市户籍的限制条件。
二、异地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
3、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4、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之内,首套房首付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二套房首付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
5、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异地贷款偿还的其他负债;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7、符合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武汉公积金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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